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相关要求,为优化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学习资源配置,保障读者公平使用权益,营造文明、有序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所有公共阅览区座位的使用管理,旨在为全体师生营造整洁、有序、安静的学习环境,保障阅览资源的公平合理利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的理念,科学规划阅览区域与座位使用规则,提升图书馆资源使用效率。
二、阅览区使用规定
(一)入馆要求
保持仪表整洁,不得穿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适宜服装入内,维护阅览区良好学习氛围。
(二)物品管理
允许携带个人学习资料、笔记本电脑等学习用品,禁止携带食品、饮料(瓶装水除外)入内,避免因洒漏污染图书和设备。大件行李、雨伞等物品需存放至存放处,严禁占用公共通道和座位。
(三)行为规范
保持阅览区安静,手机调至静音,如需接听电话,请到阅览区外指定区域,避免影响他人学习。
禁止在阅览区内吸烟、睡觉、嬉戏打闹、大声喧哗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
爱护公共设施和图书资源,禁止在桌椅、书架、墙面涂写、刻画,不得私自拆卸、损坏设备。
三、座位使用规定
(一)座位类型及功能
公共阅览区座位:无需预约,采用“先到先得”原则,适合短期学习和临时使用。
图书馆三楼多功能厅(315室):周一至周日6:30-20:00,满足学生课余时间学习需求。
特殊时段:考试周等特殊时期,开放时间延长至22:00,具体安排以图书馆公告为准。如果师生有学术研讨、社团活动、比赛交流的需求,提前一天向读者服务部线下或电话报备预约。
(二)占座管理
禁止以任何物品(如书包、书籍、文具等)提前占座,长时间离开座位未返回,工作人员有权清理物品并释放座位。
对于多次违规占座(一学期内累计3次及以上)的师生进行通报批评。
(三)座位维护
离开座位时,需将个人物品全部带走,清理桌面垃圾,将座椅归位,保持座位整洁。
发现座位及其他设施损坏、设备故障等问题,及时联系读者服务部工作人员处理,不得自行维修或随意丢弃。
四、违规处理与申诉
(一)违规行为及处理
初次违规(如未主动退座、轻微喧哗等),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违规一次。
多次违规(一学期内累计2次及以上)向该师生所在单位或学院公示违规信息。
严重违规行为(如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盗窃图书资源、恶意占座等),取消其入馆使用资格1-3个月,并移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二)申诉与反馈
师生对违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读者服务部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将在收到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给予书面答复。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