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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及在校生首贷报名注意事项

作者:   时间:2023-06-06   点击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相关文件精神,我院2023学年在校生(老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日起全面开始,为充分保证2023年我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贷注意事项

(一)信息更新

学生应在提交续贷申请之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的 “资料完善” 模块更新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务必更新本人有效的手机号码,因为申请环节需要进行手机验证,申请完成后也会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

若因升学、休学等原因需要做就学信息变更的同学,应先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后,再进行续贷。需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即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二)申请流程

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学生需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在远程受理过程中使用支付宝(或招商银行)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

学生不得变更身份证信息、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如需变更以上关键信息的,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可以从系统中现有的共同借款人中选择一位,但不得新增共同借款人,如需增加新的共同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填写续贷声明,内容可包括个人学习、家庭生活状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因及个人诚信承诺等,篇幅在100字至 200字之间。

(三)其他

续贷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否则可能不能继续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续贷学生如忘记登录名、登录密码或发现手机接收不到验证码时,请及时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帮助查询或修改。

二、在校生首贷注意事项

(一)材料准备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二)预申请

在读首次贷款学生应回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预申请,完成预申请程序的借款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

(三)其他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首贷学生先在相关预约程序里进行预约,按预约时间来办理,具体可咨询当地县级资助中心。

 

 

  应用技术学院

2023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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