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开展 2024-2025学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班级推荐、院内评选,现已完成 2024-2025学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为保障评选结果的公平性、公开性,广泛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现将拟表彰名单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集体名称/个人姓名 |
备注 |
2024级研学旅行服务与管理 |
文明班级 |
王凯蕊 |
文明学生 |
陈冠如 |
文明学生 |
李衡宇 |
文明学生 |
江瑞轩 |
文明学生 |
王婷婷 |
文明学生 |
段明月 |
文明志愿者 |
余冬青 |
文明志愿者 |
陈彤彤 |
文明志愿者 |
刘艺菲 |
文明志愿者 |
D524 |
文明宿舍 |
F316 |
文明宿舍 |
F323 |
文明宿舍 |
F326 |
文明宿舍 |
F328 |
文明宿舍 |
F331 |
文明宿舍 |
F332 |
文明宿舍 |
F317 |
文明宿舍 |
公示期限:本次公示期限为2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1日起至 2025年12月3日止)。
异议处理方式: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名单有异议,须以实名形式反馈(匿名反馈不予受理),反馈内容需真实、具体,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查处理。
联系部门:学生工作科1107
联系电话:18595307865
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学生工作科将对收到的异议进行严格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反馈人答复。
特此公示。
社会服务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科
2025年12月1日